记者日前从北京海淀区消费者协会甘家口分会了解到这样一件事。一位马姓先生在北京西城区某超市购得某国际著名品牌的可乐易拉罐汽水两罐。当日喝了一罐,次日喝第二罐的时候,一打开拉环,就发现上面印有“金奖”二字,接着,他又从罐内喝出一个约90厘米长、60厘米宽的领奖卡。上面写着“金奖人民币捌万捌千元整”,“另加桑塔纳2000型轿车一辆”和“游香港”的字样。并明示领奖地点为“北京市王府井大街138号”。同时,领奖卡上还标有天津、沈阳、山西、河北、上海的领奖地址和主办这项活动的“5668”等。
马先生惊喜万分,当即到王府井大街138号领奖,却吃了闭门羹。再与这家可乐公司联系时,被告知:“那是假的。”随后又去超市询问此事,因购物小票丢失,超市也没有承认发现巨奖的可乐是他们卖出的。
对此消协的有关人士提醒:国家明文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不得超过5000元。如果发现此类巨奖,首先想到的是去工商部门举报,而不应该轻信商家的违法行为或者上造假者的当。